平罗县国税局把落实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作为促进地方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措施,及时足额落实优惠政策。2015年至今,共有21996户(次)纳税人享受小微企业优惠,累计减免税额10056.22万元,优惠覆盖面达100%。其中,2016年享受小微企业优惠的13017户(次),减免税额5676.6万元。
走进平罗国税局办税大厅,清楚地看到宣传栏内张贴着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内容、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办理流程;大厅醒目处设置有温馨提示牌、“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和12366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咨询专席。为保证小微企业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该局除了严格执行小微企业自行申报自行减免的简易程序,严格执行小微企业所得税填写申报表有关栏次即为自动备案的要求,告知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外,还专门印发辅导资料逐户发放,同时借助纳税服务QQ群、微信公众平台、12366咨询热线等途径,力争实现政策宣传全覆盖;举办小型微利企业政策辅导和座谈会,尤其对新办企业进行针对性的宣传辅导,对未能按时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筛选出企业名单,逐户电话通知,“一对一 ”地传送政策,辅导企业及时进行补充申报,确保政策落实无遗漏。(记者 魏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