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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江苏城镇新增就业再攀高 目标锁定110万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21
核心提示:来源:新华日报1月20日召开的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公布了今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110万人这一新目标。这是我省在连续12

来源:新华日报


1月20日召开的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公布了今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110万人这一新目标。这是我省在连续12年实现新增就业百万人后首次将目标人数提高了10万人。在经济增速放缓的当下,就业目标不降反升,让人充满期待。

2016年,面对复杂的宏观形势,我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高频次开展劳动力供需对接,大力度促进就业创业,城镇新增就业创143.22万人的历史新高,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3.0%的较低水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谭颖说,今年就业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就业总量压力仍很大,我省将大力推进全民创业,以大学生、城镇失业人员、农民工、留学回国人员和科研人员“五类群体”创业为主要抓手,围绕大学生创业重点抓好创业园建设和优秀创业项目遴选资助,引导城镇失业人员在家政服务等传统服务业创业,围绕农民创业重点强化返乡创业典型的能人带动作用,围绕留学回国人员创业重点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围绕科研人员创业重点落实好人事管理和收入分配激励政策,鼓励更多“草根创业”,培树更多“精英创业”。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去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年末总体就业率达到96.9%,今年我省将开发更多就业、见习岗位,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去年,我省妥善安置了23131名钢铁煤炭行业去产能职工,今年将继续落实好分流安置“四条渠道”,确保完成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分流安置年度任务。积极应对农民工就业中出现的新情况,加强转业转岗培训,继续有序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继续做好就业援助工作,完善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机制,确保城乡“双零家庭”动态清零。强化职业技能培训,今年全省将实现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40万人、岗位提升培训100万人、创业培训10万人。

与此同时,进一步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将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5元,将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70元,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分别稳定在80%和70%以上。推动更多有条件的单位建立企业年金。年末城乡基本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5190万人、4500万人、1565万人、1640万人、1530万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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