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16批次药品不合格,辽宁产蒲地蓝消炎片因重量差异项目不合格上黑榜。
此次发布药品不合格信息涉及11家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16批次药品,不合格项目包括性状、含量测定,以及检查项下的细菌数、装量差异、溶散时限、有关物质、重量差异等。涉及辽宁的不合格药品为锦州本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50213的蒲地蓝消炎片,不合格项目为重量差异。重量差异是指按规定称量方法测得每片的重量与平均片重之间的差异程度。对于这个项目的检查意义则因为在片剂生产中,由于颗粒的均匀度、流动性及生产设备等原因可使片剂重量产生差异影响临床用药。
此次曝光的不合格药品还包括
山西康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和山东孔圣堂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分别为4140303和15050100的白带丸。
成都地奥集团天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51208的沉香化气丸。
山东临清华威药业有限公司和华润三九(临清)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分别为14031902、14061702、14082301和15050101的磁朱丸。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和上海通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上海世康特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分别为160302、160401、160501和150503、150401的醋酸氟轻松冰片乳膏。上海旭东海普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40301的辅酶Q10胶囊。
河南省百泉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40201的小儿泻速停颗粒。
四川省三星堆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51211的炎可宁片。
对不合格药品,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将对相关生产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规定立案调查,依法处理;并责令生产企业彻查原因,彻底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