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记者从自治区检察院召开的全区检察长会议上了解到,去年一年,宁夏检察机关在县级公安机关设立检察官监督办公室25个,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县级公安机关派驻工作全覆盖,推动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由事中、事后监督向同步监督转变。
记者了解到,自2009年起,宁夏各县级检察机关先后在各县区主城区、城乡接合部、刑事案件高发、办案质量问题突出的公安派出所设立了55个检察官办公室,覆盖全区近四分之一的公安派出所。但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发现,在派出所设立检察官监督办公室“点多、面广、线长”,而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的人员力量有限,难以实现全面覆盖。
针对该情况,为扩大侦查监督覆盖面,提高监督效率和效果,去年3月,自治区检察院与自治区公安厅联合召开会议,要求各县(区)人民检察院在同级公安机关设立检察官监督办公室,派驻两名检察官,每周固定1天至2天到检察官监督办公室工作,依法对公安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和其他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据悉,设立的检察官监督办公室,由公安机关向派驻检察官授予查阅公安机关受案登记、案件卷宗等案件材料及查询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信息系统的权限,实现信息双方共享,积极主动接受监督。派驻检察官通过适时介入公安机关办理的重大、疑难、复杂及适用法律有争议的刑事案件,就相关法律适用、案件定性、证据的收集、固定和进一步明确侦查方向发表意见,引导侦查,实现同步监督。(记者 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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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检察机关去年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23人
1月24日,记者从自治区检察院获悉,去年,宁夏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23人,通过“两法衔接”平台、专项检查及重点抽查,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嫌疑人35人、公安机关立案27人。监督公安机关撤案210件,纠正漏捕158人,纠正遗漏罪行157人,纠正遗漏同案犯113人。
此外,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86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65件,抗诉数同比上升18.2%。
(记者 李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