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阜新市纪委消息:经中共阜新市委批准,中共阜新市纪委对阜新市海州区委原副书记、区政府原区长吕寅志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吕寅志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录用工作中,收受请托人现金为他人安排工作;违反廉洁纪律,多次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现金问题涉嫌犯罪。
吕寅志身为党的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阜新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中共阜新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吕寅志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察局报请市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