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晚7时许,张小姐和母亲朱女士、阿姨周女士从大江户洗浴区出来穿衣服准备离开,这时周女士无意看到一个中年女子拿着手机正拍摄其对面方向,而张小姐正好站在被拍摄区域。
周女士旋即上前询问中年女子,此时中年女子已将拍好的小视频通过微信发了出去,双方言语争吵中,中年女子称已将视频删去,但视频发给何人,张小姐等人却无法了解。
张小姐说,本以为事情已经结束,但当她们一行三人离开时,中年女子却破口大骂“你以为你是仙女儿啊,装什么x@#$%%^&”,双方再生口角。“最让我生气的是,服务人员从这件事开始一直都在现场,她没管。”
8时30分,接到投诉的记者火速赶到位于沈阳市于洪区吉力湖街的大江户洗浴,张小姐等人正在一楼大堂与中年女子理论,大江户的值班经理也在现场协调。
“我们的要求不高,第一拍着我女儿的这个人,要求她诚恳道歉。第二,必须保证这个视频不会流传出去。”采访中,朱女士这样说。而大江户值班经理表示,这种事情在大江户是第一次出现,整个女浴区只有一名服务人员,难免有照顾不到的地方,将会加强管理。
虽有同伴代替她进行道歉,但中年女子态度始终不太友好,既不道歉,偶尔还上前继续争执。
争执无果后,张小姐等人选择报警。当晚9时左右,张小姐拨打110后,沈阳市公安局于洪分局城东湖派出所迅速出警,可拍摄视频的中年女子却始终躲在女浴区不出来。
等待一段时间后,一位王姓民警表示,经请示领导,如果该女子仍旧以这种手段“耍赖”,会调来女警将其带出。
9时40分许,中年女子终于再次露面,虽其已将与他人的微信对话框删掉,但民警也找到了她当时拍摄的视频,张小姐确实被拍到了。
在询问过程中,该中年女子称,自己第一次到这样的洗浴中心,拍视频是为了跟朋友“显摆显摆”。
10时许,警方将双方都带回了派出所,在派出所,警方联系到接收该中年女子发出视频的“朋友”,要求其删除视频,将该女子手机彻底检查,删除文档。同时将该女子的个人信息登记备案,“如果这个视频将来在网上流传,我们肯定还得找你。”办案民警表示。而该女子也终于端正态度,低头道歉。
此事调解终了,记者注意到,虽然已近午夜,但派出所民警仍在处理其他突发案件。
采访结尾,朱女士告诉记者,在整件事中,虽然大江户洗浴在后期极力配合民警,但更应该做的是事前预防。
如果你遇到了这样的事,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作为商家,又应该尽到何种义务呢?
辽宁登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梁日馨表示,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公民肖像权、隐私权受法律保护。
事件中该中年女子的的行为已经侵犯到张小姐的肖像权、隐私权。张小姐有权要求其删除视频并赔礼道歉。需要注意的是,即便侵权人是在无意间下拍摄到他人隐私,如果造成不良影响,同样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日后,张小姐在互联网或者其他渠道发现该视频,有权要求侵权人删除视频,并赔偿损失。
而商家有义务保护其消费者的隐私权不受侵犯。虽然不是直接侵权人,在侵权行为发生时,大江户洗浴也应当立即制止该行为,并协助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