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记者从辽宁省质监局获悉,两年一度的辽宁省省长质量奖申报工作现在已经正式启动,本次质量奖分设3个金奖和7个银奖。
省长质量奖是省政府依法设立的辽宁省最高质量奖项,是省政府授予实施卓越绩效管理,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等在省内处于领先地位,对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的奖励。
申报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包括:在辽宁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合法生产经营五年以上,并已经获得市、县(区)级政府质量奖;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且运行有效,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建立持续改进、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质量意识和创新能力强;具有卓越的经营业绩和突出的社会贡献;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广泛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