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透過推特發文指控遭到前任政府竊聽,到目前為止除了來自網路流傳的陰謀論說法之外,仍未提出具體證據;法律專家指出,身為三軍統帥的川普,如果一時興起,想要將某些國家安全方面的資訊對外洩密,其實是總統權限範圍之內所允許的。
不過,通常美國總統對於手中握有的如此權力,都會審慎使用,包括邀集律師、情報單位主管共同商議,分析機密檔案公開是否符合公共利益。
哥倫比亞法學院(Columbia Law School)國家安全法教授波柴恩(David Pozen)表示,通常美國總統是透過正常管道的推動,讓某些資訊得以在適當時間對外界公開,但川普在推特發文的動作,「看來則比較像是臨時起意,而且是出於私人動機。」
波柴恩進一步表示,各界現在對於這起事件的討論,好比瞎子摸象,目前也無法得知外國情報監控法(Foreign Intelligence Surveillance Act)法院是否下達了川普指稱的監聽令。
對於川普指控遭到歐巴馬政府竊聽,白宮方面迄今尚未提出證據,但行政團隊要員紛紛出面力挺;白宮副發言人莎拉‧哈克比‧桑德斯(Sarah Huckabee Sanders)6日接受美國廣播公司晨間新聞節目「今日」(Today)訪問時說:「他所掌握的是我所接觸不到的極機密情資,因此他可能獲得了某些我並不知道的秘密文件。」
同樣在6日上午,白宮資深顧問康威接受福斯新聞網(Fox News)訪問時則表示:「他是美國總統。他擁有我們大家所沒有的訊息與情報,身為總統本來就是這樣。」
根據國家廣播公司報導,有高層官員透露,聯邦調查局局長柯米已經要求局內官員公開駁斥川普的說法。
一名歐巴馬發言人則對媒體表示,川普所言不實;在今年1月20日之前擔任美國國家情報總監的克拉卜(James Clapper),則嚴正否認川普的竊聽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