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日报
15日,省审计厅发布通报,多地审计机关及乡镇审计机构积极探索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查出涉及问题资金155亿元。
开展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目的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打通审计服务基层群众“最后一公里”。据不完全统计,2012至2016年,全省对9755个村级组织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占全省村级组织的46%,在接受审计的近半数村级干部中,查出违规及管理不规范问题所涉155亿元,查处重大经济事项未集体决策或违规决策257项,追回追缴资金资产3800万元,移交执纪执法机关案件线索505件,其中受到党纪政纪处理799人、追究刑事责任33人。
我省共成立村级组织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391个,80%以上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设立镇级审计机构621个,占全省镇(街道、开发区)的46%。2012年以来,江苏基层组织共出台村级组织经责审计等相关文件制度415项。我省还积极开展农村集体资产审计,2012至2016年全省完成村级财务收支审计项目1.76万个,查处违纪违规金额10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