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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政治决议:全面贯彻对台工作大政方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3-12
核心提示: 中新社北京3月12日电(记者陈小愿)12日在北京通过的政协政治决议指出,全面贯彻对台工作大政方针,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  全
        中新社北京3月12日电 (记者 陈小愿)12日在北京通过的政协政治决议指出,全面贯彻对台工作大政方针,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

  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3月3日至12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在12日上午的闭幕会上,表决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政治决议。

  决议说,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需要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海内外全体中华儿女大团结。人民政协要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积极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

  决议还强调,加强与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团结联谊,更好地服务中国现代化建设与和平统一大业。


 

  此外,决议还说,要按照国家总体外交战略部署,进一步做好人民政协对外友好交往,努力营造良好国际环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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