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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资讯 沈大鞍铁等市提高海葬补贴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22  来源:辽沈晚报
核心提示:省民政厅殡葬管理处介绍,为推行绿色安葬,今年起我省沈阳、大连、鞍山、铁岭等多个城市都提高了海葬补贴标准。

省民政厅殡葬管理处介绍,为推行绿色安葬,今年起我省沈阳、大连、鞍山、铁岭等多个城市都提高了海葬补贴标准。

按照全省补贴标准,截至去年,沈阳、鞍山、抚顺、本溪、阜新、辽阳、铁岭、朝阳8个内地市户籍的死亡人员,每份骨灰海葬补贴标准1600元;大连,丹东、锦州、营口、盘锦、葫芦岛6个沿海市户籍的死亡人员,每份骨灰海葬补贴标准1200元。

同时,为辽宁省户籍死亡人员丧属提供以下免费服务项目:每份海葬骨灰免除随行家属3人的往返租车费、租船费;免费颁发海葬证;免费提供骨灰降解容器,海葬专用绒布袋、手提袋;免费提供布置船用的鲜花和花束,家属用的花瓣、花篮、毛巾、手套、胶带、工具;免费提供集体礼仪服务。

今年,沈阳、大连、鞍山、营口、铁岭、盘锦、葫芦岛市在省补贴标准基础上先后出台政策,提高了海葬地方补贴标准。

沈阳市:骨灰海葬补贴标准提高到1700元,其中400元补贴给海葬家属。

大连市:骨灰海葬补贴标准提高到1400元。

鞍山市:骨灰海葬补贴标准提高到2240元,免除3名随行家属食宿费用840元。

抚顺市:骨灰海葬补贴标准提高到1600元,免除3名随行家属食宿费用600元。

本溪市:骨灰海葬补贴标准提高到1600元,其中300元奖励给海葬家属,并免除随行家属餐食费用。

营口市:骨灰海葬补贴标准提高到2065元,其中855元补贴给海葬家属。

阜新市:骨灰海葬补贴标准提高到1600元,免除3名随行家属食宿费用。

铁岭市:骨灰海葬补贴标准提高到3440元,其中1502元发放给海葬家属,并免除3名随行家属食宿费用。

朝阳市:骨灰海葬补贴标准提高到1600元,其中400元奖励给海葬家属,并免除随行家属餐食费用。

盘锦市:骨灰海葬补贴标准提高到1700元,其中500元发放给海葬家属。

葫芦岛市:骨灰海葬补贴标准提高到1670元,其中580元发放给海葬家属。

【办理程序】

丧属持已被注销的辽宁省户籍死亡人员户口本、身份证、火化证明或者能证明死者是本地户籍的相关证明,向本地海葬办理机构提出骨灰海葬申请,并填写《海葬申请表》,经审核确认后,由本地海葬办理机构免费实施骨灰海葬活动。

【各市海葬报名咨询电话】

沈阳市民政局:024-23475222

大连市民政局:0411-84300279

鞍山市民政局:0412-5581766

抚顺市民政局:024-58052755

本溪市民政局:024-43128006

丹东市民政局:0415-3128956

锦州市民政局:0416-2188839

营口市民政局:0417-4800433

阜新市民政局:0418-5923037

辽阳市民政局:0419-2145822

铁岭市民政局:024-72824747

朝阳市民政局:0421-2611899

盘锦市民政局:0427-2886533

葫芦岛市民政局:0429-6666935

绥中县民政局:0429-6219111

昌图县民政局:024-75838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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