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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阜新市社保局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28  来源:中共阜新市纪委
核心提示:近期,市纪委对市社会保险局(以下简称市社保局)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近期,市纪委对市社会保险局(以下简称市社保局)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2014年1月至2016年8月,在无相关单位来访公函、无接待清单的情况下,市社保局违规公务接待百余次,花费8万余元。2015年,该局先后3次组织干部职工违规公款聚餐,花费1.6 万元。2013年末,市社保局对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后达标,但2014年8月11 日,市社保局党委会研究决定将局党委副书记卢桂华、副局长肖旭刚、郭延超、宝继江4人(科级干部)的办公室调整为每人一间,面积为14.6平方米,超过规定的9 平方米标准。市社保局党委书记、局长崔厚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其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党委副书记卢桂华、副局长肖旭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班子其他成员副局长郭延超、宝继江、工会主席张根成向市纪委作出书面检查。

上述问题的发生,究其原因,就在于市社保局党委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问题,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党性意识不强,政治敏感性差,没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导致出现公款吃喝、公款聚餐和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行为。中央八项规定已经实施近五年,市社保局明知中央有要求,纪律不允许,仍然我行我素,不收敛、不知止,在强力正风肃纪的高压之下,顶风违纪,败坏了党风政风。市人社局作为市社保局的主管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下属单位日常监督管理不严不实,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导致市社保局出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造成不良影响,提出批评。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一定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拧紧责任担当的螺丝,不折不扣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把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从点滴抓起,从具体问题管起,抓常、抓细、抓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深挖细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对顶风违纪的,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严肃责任追究,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突出的,不但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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