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少年夜骑遇车祸】女司机面控不认罪

   2017-03-28 3570
核心提示:(新山28日讯)8名少年夜骑遇车祸致命案,女司机今日被带上新山交通法庭面控,女司机不认罪,法庭允女司机以一万令吉、一名保释
(新山28日讯)8名少年夜骑遇车祸致命案,女司机今日被带上新山交通法庭面控,女司机不认罪,法庭允女司机以一万令吉、一名保释人保释,案件延后至4月13日进行案件审理程序(pengurusan kes)。 带著口罩及穿著长袖衣的女司机沈可婷(译音,22岁,销售员)今日於早上8时45分,在警察的带领抵达新山交警法庭。 由於此案案情引起各界关注,不少媒体一早便在法庭外等待。当一辆警车抵达法庭门口时,媒体蜂蛹而上,爭相拍照,但女司机並没有闪避镜头。 进入法庭后,女司机一脸镇定坐著,疑似女司机的亲人也在庭內等待。 女司机是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被控,通译员以中文念出控状后,女司机摇头表示不认罪。 柔州检察署主任兼主控官罗斯兰要求法庭判女司机以1万5000令吉保释,但代表律师法依兹向推事莎丽娜求情,表示其当事人不如社交媒体般的传言,指其是富人。 「她月入2000令吉,家里有4个兄弟姐妹,太高的保释金將加重家中负担。」 律师续说,其当事人已经反省此事已经影响很多的家庭,其家庭也备受影响,因此在公平的原则下,需考虑双方的家庭。 「我的当事人建议一万令吉保释金、呈交其护照及驾照。」 主控官认为此案件涉及公眾利益,社交媒体的指控与此案无关,因为强烈坚持要求1万5000令吉的保释金。 推事在听完双方的说辞后,宣佈准许女司机以一万令吉、一名担保人保释,同时,需交上护照、驾照直到案件结束。 上述意外是在2月18时的清晨时分发生在內环公路,新山前往金海湾方向,靠近玛目地亚坟场路段。 意外发生后,新山南警区主任苏莱曼表示,当时女司机並无超速或酒驾。案发时,一群青少年骑著改装脚踏车佔据该路段,当女司机从彩虹花园路段返回士姑来时,在经过该路段时,撞向该些青少年,造成8死8伤。 意外发生后,引起举国关注,网路上一片討论声浪,3位民眾因在网上发表敏感及破坏社会和谐的言论而遭警方逮捕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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