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江苏 » 正文

江苏明确限购地区首付底线 首套房不得低于30%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4-02
核心提示:来源:南京日报昨日,人行南京分行、江苏银监局进一步明确了江苏省内限购地区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政策规定,在实施“限购”措施

来源:南京日报


昨日,人行南京分行、江苏银监局进一步明确了江苏省内限购地区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政策规定,在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或区域,居民家庭首次购房、首套房以及二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就当自动按照国家政策标准执行。

根据银发〔2015〕305号和银发〔2016〕26号文件规定,对于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或区域,居民家庭首次购房和首套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30%;二套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40%。按照上述国家政策标准,人行南京分行、江苏银监局对省内限购地区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予以进一步明确。

政策要求,在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或区域,居民家庭首次购房、首套房以及二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要求低于国家政策标准的,如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未同时对当地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进行调整,则自实施“限购”之日起,应自动按国家政策标准执行。

记者注意到,目前南京主城区的住房首付政策比较严格,高于以上标准。南京主城区已有一套房的居民再次购房,如果无房贷记录或者房贷已经结清,首付必须是50%以上,而六合则是35%以上,溧水、高淳则是30%以上;如果房贷没有结清,主城区首付是80%以上,六合区是50%以上,溧水、高淳则是40%以上。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公益慈善栏目 赞助本站可以扫描支付 | 免费推广计划 | 全球资源网顾问团 | 帮助中心 | 企业文化 | 关于我们 | 全球信息中心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本站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决定是否采用并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