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门为女职工设立“痛经假”,不仅很有必要,而且还要狠抓落实才是。
据《工人日报》报道,作为女职工“四期”保护之一,“痛经假”每每见诸报端都会引起关注。 然而,记者走访调查发现,即便多省市对此喊得响亮,却始终面临执行之困;尽管女职工对这一假期期盼度极高,却深陷开口之难,致使过半受访女职工并不打算享用“痛经假”。
一个无需争议的事实是,现实生活中多数女性伴有轻度及以上的痛经,相当一部分女同胞每逢经期来临便疼痛难忍,严重影响到工作和生活。所以,专门为女职工设立“痛经假”,不仅很有必要,而且还要狠抓落实才是。然而不能不令女职工们失望和遗憾的是,这“痛经假”真正落实起来,却不是那么回事,可以说已被大打折扣。
究其原因,问题主要出在企业管理者的算盘打得太精上。因为许多时候在一些用人单位看来,如果实施“痛经假”,在同酬的情况下,男女却不能同工,就会提高用人成本,实在太不划算。基于这种“鸵鸟心态”,“痛经假”不沦为“纸上福利”才怪,至于这样那样的“规定”,就全当耳边风了。
无疑,如何让“痛经假”真正落地,用人单位和政府职能部门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作为用人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不要斤斤计较一时之得失,甚至视“痛经假”如同洪水猛兽。作为政府职能部门,也要采取切实有效的跟进措施,尽量减轻用人单位的经济负担,以此消除其聘用女职工的心理负担。
另外,工会、妇联组织也要进一步发挥“娘家人”的作用,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妇女权益,尽一切可能给女职工提供更多的贴心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