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的关键在于,这样的“乌龙”,对投资者来说,却是一次直入心脏的刺杀。那些奔着“小燕子”去的投资者,大多被留在了高空。
拿回首付、一股不买,赵薇挥一挥“明星袖”,就全身而退了。这也意味着,这场由赵薇导演的“资本闹剧”,终于要落幕了。只是,那些被赵薇“乌龙”摆伤的中小投资者,损失当由谁来承担、谁来买单,则成了一个问题。
众所周知,这场“资本闹剧”是从去年年底开始的,按照万家文化2016年12月26日发布的公告,赵薇控制的公司龙微传媒要花30亿元买下万家文化实际控制人持有的1.85亿股份,约占全部股份的29.13%。消息一出,投资者闻风而动,股价更是一路上扬,从停牌前的18.35元/股最高冲上25元/股。
然而,“闹剧”就是闹剧,不会因为赵薇是明星就变成喜剧、正剧。就在投资者为赵薇即将入主万家文化而疯狂时,监管层也对赵薇的收购行为发出了问询,30亿收购资金怎么来,赵薇个人的财务状况怎么样,等等。谜团很快也就解开,赵薇是用6000万自有资金撬动30亿高杠杆资金。用一种不太恰当的算法,就是赵薇个人用于购买万家文化股份的成本,也就每股3毛多钱。而万家文化出售股份的收益,则达到每股16元多。6000万之外的资金,都是由银行和其他机构提供。即便万家文化立即破产,赵薇也会赚得钵满盆溢。
这样的收购行为,当然是必须受到严厉监管的。而严厉监管的结果,就是相关银行和机构不敢再给赵薇提供收购资金。就算赵薇自称有56亿身家,似乎收购没有问题。但是,聪明的“小燕子”心里非常清楚,用30亿完成这样一次收购行为,风险是相当大的,没有银行和其他机构提供资金,是不可能去做的。只有银行为其承担绝大多数风险,“小燕子”才有可能去飞。否则,就只有退出收购。
问题的关键在于,这样的“乌龙”,对投资者来说,却是一次直入心脏的刺杀。那些奔着“小燕子”去的投资者,大多被留在了高空。当股价被腰斩的时候,这些“高空作业者”,没有一个是系安全带的,那么,投资的安全性也就可想而知了。
要知道,广大投资者“齐聚”万家文化,就是因为发布了赵薇即将进入的消息,就像唐德影视以超高价格收购范冰冰的“皮包公司”一样,是典型的明星效应。既然释放了明星效应,就应当遵守市场规则,履行企业责任,而不是某种目的没有达到,就退出收购行为。如此,市场还有何秩序可言,企业还有何公信可讲。纵然资金提供方出了问题,赵薇也应当用自有资金完成此次收购,而不是耍投资者,让投资者利益受到损失。
记得光大“乌龙指”事件发生后,不仅当事人、当事机构受到了严厉处罚,而且投资者也获得了相应赔偿。那么,对赵薇及其龙薇传媒来说,摆了这样的“乌龙”,又怎能全身而退呢?不仅全身而退,连2.5亿元定金竟然也能一分不差地退回去,岂不是天大的笑话。
事实上,此次收购从开始起就行走在法律的边缘地带,就充满很多神秘色彩,万家文化与龙薇传媒之间有没有关联关系,为什么相关银行和机构会按照60倍的杠杆给赵薇提供资金,个中有什么不能见光的东西,值得关注。而更应受到关注的是,投资者利益不能因此被悬空、被默默地放在一边无人过问。赵薇的“乌龙”,与光大“乌龙指”没有多大区别。既然光大“乌龙指”要受到严肃处理,赵薇的“乌龙”行为也不能放过。一方面,也要对包括赵薇在内的当事人作出禁入或抬高进入门槛等方面的处罚,以维护监管的严肃性;另一方面,应当按照光大“乌龙指”的处理方式,给投资者以赔偿,且龙薇传媒和万家文化都要拿出先行赔付的姿态。
从总体上讲,对此次收购行为,不能因为赵薇是明星就听之任之,而必须采取严厉措施,对相关当事人进行处理。殊不知,眼下正是强化监管的关键时刻,如果不对赵薇的“乌龙”行为进行处罚,是会影响监管的效率的,也是会损害监管者形象的。市场秩序能够逐步恢复到现在这样不容易,不能再让各种不规范行为肆无忌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