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城市快报记者姚华 昨天从市住房保障部门获悉,本月起天津将随居民收入提高,同步调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三种补贴”收入准入条件,调整幅度为8%。根据调整方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由现行的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1050元调整到1150元,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由低于1490元调整到1600元,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由低于2850元调整到3050元。
相关负责人表示,自2012年以来,天津租房补贴收入准入条件与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保持联动,避免了原符合条件的家庭因收入合理增长而被“挤出”补贴范围的现象。2017年预计可新增住房租赁补贴家庭0.3万户,新增补贴资金约0.12亿元。与此同时,2017年“三种补贴”住房、财产等准入条件和补贴标准不作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