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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住建部国土部联合发文严防高价地扰乱市场预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4-07  来源:河北新闻网
核心提示:住建部、国土部联合发文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严防高价地扰乱市场预期新华社北京4月6日电(记者王优玲)住建部和国土

住建部、国土部联合发文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

严防高价地扰乱市场预期

新华社北京4月6日电(记者王优玲)住建部和国土部近日联合发文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要求合理安排住宅用地供应,坚决防止出现区域性总价、土地或楼面单价新高等情况,严防高价地扰乱市场预期。

住建部和国土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包括合理安排住宅用地供应、科学把握住房建设和上市节奏、加大住房保障力度以及强化地方主体责任4部分内容。

通知要求保证住宅用地供应平稳有序。各地要根据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适时调整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对消化周期在36个月以上的,应停止供地;36-18个月的,要减少供地;12-6个月的,要增加供地;6个月以下的,不仅要显著增加供地,还要加快供地节奏。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建立购地资金审查制度,确保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合规自有资金购地。经国土资源部门和有关金融部门审查资金来源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土地竞买资格,并在一定时间内禁止参加土地招拍挂。

通知指出,要结合本地实际和出让土地的具体情况,灵活确定竞价方式,包括“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超过溢价率一定比例后现房销售或竞自持面积等,坚决防止出现区域性总价、土地或楼面单价新高等情况,严防高价地扰乱市场预期。

通知要求强化地方主体责任,对工作不力、市场出现较大波动、未实现调控目标的地方,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将对有关地方主管部门和责任人约谈问责。对虚假编造、采用技术性手段调整相关统计数据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根据通知,2017年6月底前,地级以上城市、地州盟所在地和百万人口以上的县(县级市)应编制完成住宅用地供应中期(2017-2021年)规划和三年(2017-2019年)滚动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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