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兰晓玉报道 沈阳市今年全面开展土壤污染防治,2020年沈阳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0%;同年年底前,完成沈阳化工厂、东北制药厂北厂区、原沈阳有色金属加工厂等污染地块的治理修复工作。
昨日,沈阳市政府发布《沈阳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出从今年起对石油开采、石油化工、化工、焦化(含陶瓷)、电镀、有色金属加工、铅蓄电池企业及土壤潜在污染企业用地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建设用地的,由土地使用权人在土地出让前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由所在地区、县(市)政府负责开展调查评估。自2018年起,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由所在地区、县(市)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调查评估。
按照方案,到2020年,沈阳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的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的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今年,沈阳市将启动土壤环境污染详查,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完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提升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完善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建立沈阳市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子平台。
依据土壤环境污染详查的结果,将沈阳市农用地划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三个类别,以耕地为重点,分别采取相应管控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将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高标准农田建设,严格保护,确保农田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同时,强化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逐步建立污染地块管控名录及其开发利用控制清单。
沈阳市政府将分年度对各区、县(市)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估,2020年对区、县(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对年度评估结果较差或未通过考核的区、县(市)要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整改不到位的约谈有关区、县(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明显下降、防治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约谈有关区、县(市)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的,按照情节轻重予以诫勉、责令公开道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