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底前,沈阳市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厨房、配餐间都将完成安装监控摄像装置,实现食品制作实时监控,公开食品加工制作过程,自觉接受学生及家长监督。
年底前沈阳学校、幼儿园食堂将全部是“明厨亮灶”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学校食品安全与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和传染病防控工作,保障学生身体健康。鼓励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在厨房、配餐间等安装监控摄像装置,实现食品制作实时监控,公开食品加工制作过程,自觉接受学生及家长监督。
记者昨日从沈阳市教育局了解到,经过两年时间的“明厨亮灶”改造后,目前沈阳中小学包括托幼机构的改造已经完成90%。计划到今年年底前,全市学校包括幼儿园将完成100%的学校食堂“明厨亮灶”改造工作,全面深入推进沈阳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改造后的食堂操作间、洗消间等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通过直观形式或采用视频传输等方式展示给学生。
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在厨房、配餐间等安装监控
《通知》提出,学校要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切实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将食品安全作为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每个岗位的安全职责,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加强食堂管理,严格管控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留样管理和用水卫生等关键环节;禁止采购和使用无食品标签、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及超过保质期的米、面、油等食品原料和食品,仔细查验供货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合格证明文件,对采购的原料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条件要求贮存;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
采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餐的,要把食品安全作为遴选供餐单位的重要标准,与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通知》提出,鼓励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在厨房、配餐间等安装监控摄像装置,实现食品制作实时监控,公开食品加工制作过程,自觉接受学生及家长监督。
请家长参观食堂“明厨亮灶”观看食品加工操作。
据了解,早在2015年,沈阳市教育局和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积极推动学校“明厨亮灶”工程改造工作。
《通知》要求学校积极主动实施“明厨亮灶”改造工作,使学生热情参与食堂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力争实现社会共治、规范诚信经营、提升管理水平、营造放心环境的目的。
改造后,沈阳市中小学校包括托幼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将操作间、洗消间等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通过直观形式或采用视频传输等方式展示给学生,让学生吃的放心,吃的安心。
食品安全宣传月期间,学校及托幼机构面向社会及家长代表开展了“食堂开放日活动”,请媒体与家长参观了食堂明厨亮灶,观看了食品的加工操作过程,让他们切身体会到了学校食堂管理的规范化和饮食的科学性,让家长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