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月6日从宁夏财政厅了解到,自2009年以来,我区财政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全力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自治区财政医疗卫生支出达82.9亿元,是医改启动前2008年的4.9倍,年均增幅22%,与全国同比增幅高出3个百分点。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从2010年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2016年的472元,高出全国平均标准52元,在中西部地区处于领先水平。
为积极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自治区财政厅协同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积极争取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等部委支持,2015年将宁夏列入全国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全区所有城市公立医院和县级公立医院率先纳入全国试点范围,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偿机制,财政部门按照20%至30%的比例予以补助,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中央财政人均补助3万元的基础上,提高到4.2万元,并对市县公立医院大型设备购置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给予补助。为不断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坚持将医疗保障作为医改“保基本”的落脚点,逐年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水平。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从2010年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2016年的472元,高出全国平均标准52元,在中西部地区处于领先水平。
为促进全区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发展,自2009年以来,自治区各级财政不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由人均15元提高到50元,免费向全体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档案等12类5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覆盖居民生命全过程。新医改以来,宁夏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以及出生缺陷均大幅降低,并且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15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全国排名第七。(记者 阎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