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因为争抢棋牌室生意,阿娟对居住在隔壁单元的阿东心生不满。一天夜里,阿娟在阿东门前放火泄愤。目前,行为构成放火罪的阿娟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去年7月的一天晚上,家住城北区某小区的阿娟,看到隔壁单元的楼门未锁,又想起在此居住的阿东与她争抢棋牌室生意等种种过节,产生了报复的想法。
阿娟返回家中拿上了装有汽油的塑料瓶、打火机。进入隔壁单元后,她将汽油泼在了阿东所住房门的门帘上,并用打火机点燃,在看到起火后逃离现场。
此时,在屋内休息的阿东闻到了汽油味,又看到房门底下有火苗和黑烟,便赶忙将火扑灭。阿东报警后,民警通过走访将犯罪嫌疑人阿娟逮捕。
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阿娟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行为已构成放火罪。鉴于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予以从轻处罚,故判处阿娟有期徒刑三年。(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