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内某服饰有限公司2016年被税务机关列入稽查“黑名单”,在最近进行的2016年度纳税信用评价中被直接评为D级。
山东省国、地税局在纳税信用级别评价工作中,积极推行税务“黑名单”制度,将偷骗税、虚开发票税款超过一定税额的纳税人纳入“黑名单”管理,给予直接判定为D级的失信惩戒措施,并加大与司法机关联合惩治力度,增大涉税违法犯罪成本,提高惩戒威慑力。2016年度,共有69户纳税人被列入“黑名单”。
近年来,山东省税务系统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和管理工作为切入点,以提高纳税人的信用美誉度和税法遵从度为目标,加快推进我省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省国税局总经济师黄玉远介绍,每个纳税年度结束后,山东省国、地税局依据采集到的纳税人日常遵从记录,从主观态度、遵从能力、实际结果和失信程度4个维度,对纳税人的信用状况从优到劣按A、B、C、D四个等级进行评价。截至目前,山东省国、地税局联合开展8次纳税信用级别评价工作,共评定纳税人230万余户次,累计评定A级纳税人15万余户次,B级182万余户次,C级22万余户次,D级11万余户次。
对于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税务部门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对不同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
其中,对A级纳税人采取激励保护措施,除了在税收管理和服务方面提供办税便利外,还与29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签署联合激励合作备忘录,向A级纳税人推出涵盖18个领域的41项守信联合激励措施,充分体现让守信者“一路绿灯”的导向。同时,将纳税信用成功转化为企业的融资资本,山东省国、地税局与省银监局建立了“银税互动”机制,共同与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等26家银行签订了银税互动协议,实现了省级银行银税协议签约全覆盖,实现了“企业有发展、银行有效率、纳税更诚信”的良性互动。2016年,相关银行累计为1.62万户企业提供贷款559.14亿元,其中为1.05万户小微企业提供贷款276.84亿元。
对D级纳税人采取限制惩戒措施,除了在税收管理和服务方面加强监管外,还与省发改委等部门联合签订关于税收领域、金融领域、农资领域、环境保护领域等12项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对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2016年,大力实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联合惩戒,将联合惩戒部门由21个扩大到34个,惩戒措施由18项增加到28项,实现了联合惩戒的“双扩围”,引导全社会树立“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的观念。
下一步,山东省税务系统将积极运用税收“大数据”,深入推进纳税信用体系建设。积极研究探索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纳税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扩大信用信息获取范围,逐步建立涵盖所有纳税人的诚信评价体系。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长效机制,对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促进社会信用体系更加完善。(姜宏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