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制发《贵州省社会救助家庭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住房买卖等信息核对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对全省社会救助家庭涉房等信息核对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方案》明确,全省社会救助家庭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住房买卖等信息查询包括7类对象:全省行政区域内申请或已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临时救助对象家庭成员、医疗救助对象家庭成员、受灾人员救助对象家庭成员、住房救助对象家庭成员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核对对象。
核对内容包括:社会救助家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名下的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住房买卖等信息,以及核对社会救助家庭成员经济状况所需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提供的其他信息。核对方式以网络化交换方式为主;暂时不具备网络交换条件的地方,民政部门可通过手工查询等方式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
“目前,贵州9个市州都在建设社会救助信息核对平台,其中贵阳、遵义等市州已经投用,其中就包括了涉房信息核对。”省社会救助局副局长尹秀钰说,出台该方案,旨在从省级层面进一步指导各地有效开展涉房信息核对,明确和细化核对路径,逐步建立起跨部门、多层次的社会救助家庭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住房买卖等信息核对机制,为精准认定社会救助对象提供支撑。同时,包括涉房信息在内的社会救助信息,将成为今年内建成的“贵州民政大数据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方案》明确要求,核对所得信息仅用于政府相关部门实施社会救助、住房保障等民生保障工作,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尹秀钰表示,对违规使用和泄露共享信息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记者 曾秦 来源:贵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