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笔者从湟源县社保局获悉,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湟源县逐步健全社会保险体系,实现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广大群众的社会保险权益不断提高。
据了解,湟源县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再度调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提高70元,达到680元,大病筹资标准由50元提高到60元。参保农村居民生育产生医疗费用后,除可在计生站享受500元补贴外,剩余部分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报销。下调贫困人口大病医疗保险起付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医疗保险起付标准由5000元调整为3000元,有效解决了该县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为妥善解决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解决农民失地后顾之忧,积极与财政、国土和乡镇协调配合,确定参保对象、测算补助资金、及时登记参保,切实保障失地农民切身利益。目前,全县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247人,享受待遇人员311人,月人均领取养老金348.6元。通过调研和探讨,年初在城关镇7个社区1586名参保人员中开展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代扣代缴试点工作,通过签订经办机构、金融银行、参保人员“三方协议”,参保人员通过绑定的银行卡,即可实现参保缴费、待遇领取均在银行的便捷服务。代扣代缴试点工作成熟后,将逐步推广,直至覆盖全县,让群众参保缴费省时省事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