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网 吉刻APP讯 记者 高光大 记者从辽源市西安区住建局了解到,按照全市保障性住房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西安区已启动2017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2017年4月5日起至4月22日止。
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人需向所在社区提出申请,并提供户口本、身份证、申请书等相关资料。申请审查合格后填写登记表,登记中区分廉租和按份共有两种形式进行登记。具体程序如下: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及条件:
1、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对象为西安区范围内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居民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a.申请人具有西安区城镇居住户口2年以上。
b.连续享受公共租赁住房补贴1年以上的。
2、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对象:
a.公有住房使用人及与其共同生活的其他家庭成员(按照户口簿实际人数);
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以出售、赠予等方式转让其原住房未满5年的(以产权变更日期为准);
d.因城市改造拆迁得到安置或货币补偿的;
e.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拥有共有房产,离婚时一方放弃应享有份额离婚未满5年的,或离婚后仍共同居住的。
相关部门审核:
西安区住建局、西安区民政局对申请人收入及房屋状况进行审核。
抽取轮候号:
对符合条件人员按申请人姓氏笔画先后抽取顺序号。
社区按照申请人抽取的顺序号,抽取廉租、按份共有房屋轮候号,并将轮候人员顺序公示后上报。
抽取楼房号:
各社区按轮候号顺序依次抽取相应的房间号,并当场进行登记确认。
签订住房协议:
各社区与抽到住房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签订住房协议。按份共有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交纳购房资金。
组织申请人入户:
各社区组织符合入户条件抽到房屋的人员,携带相关资料到所在社区办理进户手续,之后到相关物业公司验房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