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民因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留宿外国人被罚款,警方提醒
家中留宿外国人须24小时内登记
近日,柳州市一市民因留宿两名外国人却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被柳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今年4月初,市民韦某某将两名外国人留宿在自己家中,在之后一周的时间内,韦某某及两名外国人均未向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外国人住宿登记。柳州警方在工作中发现这一情况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相关规定,对韦某某作出了警告并处罚款1500元行政处罚,对两名外国人也相应给予处罚。
据柳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民警介绍,随着柳州市对外交流的不断扩大,来柳探亲、商务、旅游、交流的外国人逐年增多,但部分市民在留宿外国人特别是国外亲戚过程中,经常忽视按时向公安机关申报住宿登记。
民警提醒市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外国人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应当在入住后24小时内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对违反规定的人员,公安机关将给予警告,或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如果是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外国人的,最高可处15日拘留并处两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通讯员 秦付林 肖永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