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落实“一把手领导责任制”,强化主体责任,通过采取强有力的有效措施整治,来保障旅游市场的有序和稳定,这是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在贯彻落实《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精神中定下的基调。
根据全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西双版纳州结合实际,明确工作重点,强化属地责任,细化整治措施,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有序有力地组织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同时,制定和细化《西双版纳州贯彻落实云南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经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印发实施。
据州旅发委负责人介绍,3月28日,在景洪市撤销旅游局成立了旅发委,并成立了与州旅发委相对应的旅游指挥中心;在辖区的所有市县全部完善成立了旅游警察大队、旅游市场监督分局和旅游巡回法庭,同时在热带植物园、告庄西双景、野象谷、原始森林公园、傣族园等景区,以及打洛公安派出所和磨憨公安分局设立了旅游警察中队,全面形成了旅游市场部门综合监管1+3管理机构联动机制的布局。
与此同时,在3月29日前已将11家组织经营“不合理低价游”的旅行社、旅游投诉高发的购物企业、非法经营旅游业务的门店和揽客、拉客突出的景区等涉旅企业进行了停业整顿。
“下一步的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我们的计划已经定到了2018年的上半年。”这位负责人说,目前已经完成了动员部署的第一阶段,进入宣传动员的第二阶段;4月15日起将进入全面整治的第三阶段直至年底。明年初至4月底为总结阶段的第4阶段,将对旅游市场进行“回头看”,用两个旅游黄金周的时间,来检验上一年的整治整改成效。(云报全媒体记者 戴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