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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云南旅行社行业签“自律公约” 出现“不合理低价游”加倍赔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4-12  来源:云南网
核心提示:在4月11日的举行云南省旅行社行业转型升级发展大会上,来自昆明、大理、丽江、香格里拉、西双版纳等地的200多家旅行社签订《云南

在4月11日的举行云南省旅行社行业转型升级发展大会上,来自昆明、大理、丽江、香格里拉、西双版纳等地的200多家旅行社签订《云南省旅行社行业自律公约》,并承诺诚信经营,积极构建健康和谐的旅游市场秩序。接下来,全省800多家旅行社还将陆续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

全省旅行社代表承诺,自觉遵守云南省旅行社行业自律公约,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真实宣传、正确引导,合理定价、明码实价,规范合同、严格履行,化解纠纷、及时公正,规范服务、塑造品牌。如果出现“不合理低价游”产品和所委派的导游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等问题,旅行社将接受政府监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顶格处罚,并对利益受损旅游者给予加倍赔偿。

省旅行社行业协会会长赵家骍说:“签订行业自律公约,是对全省1080家旅行社,特别是通过星级评定标准的580家旅行社进行的约束,将有助于改变落后的旅行社管理,推进云南旅行社行业转型发展。”

赵家骍表示,强调让旅行社公平交易,遵守商业道德,反对不正当竞争,摒弃低价旅游,以及恶意竞争的经营模式,特别是要坚持‘游购分离’原则,在行程和合同中不得安排购物环节,尤其是目前市场上已经出现的在餐厅、景点等相关区域设置购物场所的‘主次颠倒’现状,更是需要防微杜渐。本次签订云南省旅行社行业自律公约,就是要杜绝旅行社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其他形式的购物模式,在购物店和旅行社和导游之间形成的灰色产业链。

根据《公约》,云南旅行社将自觉抵制旅游市场不良风气和危害旅游市场的不法行为,建立“黑名单”退出制度,积极配合政府整治旅游市场秩序,共同维护云南的旅游市场秩序。

旅行社将摒弃低价旅游、恶性竞争的经营模式,全面清理下架所有“不合理低价游”产品,不得再以不合理的低价进行组织、招徕、接待旅游者和团队,必须执行云南省旅发委、云南省旅行社协会发布的旅游线路产品诚信指导价。

同时,旅行社将积极营销有品质的旅游产品,满足旅游市场多元化、个性化、高端化的需求;并改变现行落后的旅行社管理和经营状况,推行标准化建设,推进转型发展。

在组织、招徕、接待进入云南旅游的旅游者及团队以及实施旅游行程活动中,旅行社将不得在《旅游合同》中安排旅游者及团队的购物活动;在行程外的时间内,游客自行要求进店购物的情况,旅行社不得从中获取不正当的利益,确保游览行程的质量完整。坚决杜绝在旅行社接待的旅游者及团队里发生强迫进店、胁迫购物的行为和乱象,清除行业内的负面灰色链条,禁止以购物游模式来形成旅行社的垄断经营行为。

对严重违反《公约》的旅行社企业,省旅行社协会和属地协会在调查核实后,将报请并积极协助旅游和工商行政执法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给予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处罚;对违法和违规的会员单位,云南省旅游协会还将视情在行业内通报和给予警告、开除会员资格等处罚。

      昆明日报记者 李思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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