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化工等企业聚集区分散燃煤锅炉
●推进地级市主城区重污染企业搬迁
近日,宁夏“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17年宁夏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安排》,要求今年全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10%,地级市PM10年均浓度较2016年下降5.8%,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平均达到76%以上,地级市空气质量有所改善。
今年,我区将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重点行业脱硫脱硝等综合治理力度,严格新建项目环评审批,严控污染物排放新增量,并加快调整能源结构,以减少燃煤污染。年内,推进银川市西夏热电(二期)等项目建设,在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的地区,实施“煤改气”“煤改电”和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改造,在化工、造纸、印染、制药等企业聚集区,取消分散燃煤锅炉。以工业园区为重点,对现有火电、钢铁等国控、区控重点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实现全区火电、钢铁等重点工业企业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达标排放率均达到95%以上。2017年年底前,银川市全域和宁东基地核心区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达到行业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其他地区达到行业排放标准。
我区将严格新、改、扩建项目环评审批,凡城市主导风向上风向禁止新建涉及大气重污染项目。推进重污染企业搬迁,年底前基本完成地级市主城区钢铁、石化、冶金等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方案确定的环保搬迁任务。(记者 李锦 实习生 马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