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讯 《新广告法》颁布实施后的一段时间,媒体上的医药广告一度“几乎绝迹”。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违法广告再度死灰复燃。4月12日,省食药监局通报了9起虚假违法广告。
此次涉及药品违法广告有4起。即吉林省华威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翁沥通胶囊,湖南本草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三蛇风湿药酒,甘南佛阁藏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二十五味肺病丸,青海省格拉丹东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二十五味驴血丸(国药准字Z63020186),均存在夸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利用国家机关、专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问题。
贴膏吹得天花乱坠
违法医疗器械广告有3起,分别是安徽众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颈肩腰腿痛磁疗贴(皖械准注20152260026),违法情节严重且发布频次较高。
郑州寸草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远红外腰椎贴、远红外关节贴,夸大产品适用范围,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含有有效率、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这3起违法广告还都存在利用国家机关、专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问题。
知名保健食品涉嫌吹牛
保健食品广告有2起,分别是安徽省华信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保健食品华信牌雪源康口服液(卫食健字(2001)第0196号)、陕西大志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保健食品正一牌金妙胶囊,均违法情节严重且发布频次较高,都存在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利用消费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问题。
省食药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要谨慎购买广告产品,切勿轻信广告宣传,防止上当受骗。请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通过合法渠道购买使用药品,对怀疑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请拨打“12331”及时投诉举报。(记者 朱赟 石跃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