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与法律:丑事背后有人性的恶,也有苦涩的爱
编者按:
中国有句古话,叫家丑不可外扬。但是,近年来,上法庭维权的家丑案例明显增多。这些因家务事、情感产生的纠纷,主要集中在房产、继承遗产、债务、赡养费、损害赔偿、抚养费等方面。每一起官司背后,都是爱、恨、情、仇的纠葛。
感情,是世间最感人的柔软,是人与人之间看不见的纽带;法是人间至理的刚毅,是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基石。情与法的关系很微妙——很多时候,当感情无路可走,人们寻求法律,在收获公平和正义的同时,感叹情感敌不过现实;有的时候,情与法又被人们融合在一起,展现法律温柔亲切的一面,闪耀着理性和人性的光芒,给人以希望和安慰。
丑事家家有。围观别人的丑事,不能只停留在看热闹的层面。从他人的故事中吸取教训,避免类似的事情发生在自己家里,也许才是智者应有的心态。(覃燕燕)
他被“戴绿帽”起诉离婚获赔偿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记者 王斯 通讯员 粟少清 池明志
结婚10年,先有一女后有一子,可就在丈夫准备给儿子上户口时,妻子抱着儿子离家出走了。丈夫这才知道,儿子是妻子婚内出轨生下的私生子。知道真相后,丈夫愤而将妻子告上法院,索赔精神损失费、“私生子”的抚养费等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