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对省财政厅原副厅长魏跃晖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魏跃晖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或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或收受财物。违反生活纪律,道德败坏,与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国有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国有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问题涉嫌犯罪。
魏跃晖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辽宁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辽宁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魏跃晖开除党籍处分;由辽宁省监察厅报请辽宁省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线索及所涉款物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辽宁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