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
每日甘肃网兰州讯(甘肃日报记者 徐俊勇)近日,兰州市公安局下发了进一步放宽兰州市落户条件限制的有关通知,其中放宽了非婚生育的小孩申报户口等多条落户条件,取消了相关限制,旨在解决群众办理户口难和在市区落户难的问题。
据了解,放宽的落户条件有:合法稳定住所人员本人及与其共同生活的父母(岳父母)、配偶、未婚无业的子女也可申请在当地落户。在城市四区合法稳定就业落户的,申请人与就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已1年以上(含1年),并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已1年以上(含1年)的,或依法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依法缴纳税费允许落户。兰州市原农村户籍退役军人自主就业办理落户的,可根据本人意愿户口落回原籍家中或城镇(不含政府明令户口暂时冻结区域)。兰州市原农村户籍大中专院校(含职业学院或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已毕业3年以下(含3年)的往届生,未在城市、城镇就业的,可根据本人意愿户口落回原籍家中或城镇(不含政府明令户口暂时冻结区域)。拥有国民教育大专学历或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含职业院校毕业生、技术工人、留学归国人员),根据本人意愿,可在现从业地或居住地落户。在非婚生育小孩申报户口方面,这次也做出了政策调整和手续简化。
《通知》还规定,兰州市户籍人口中靠家庭供养的城乡成年重度残疾人,可以分户后予以单独立户。已在派出所公共集体户落户的,可申请办理生育子(女)出生户口登记及申请“三投靠”(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投靠子女)落户。允许已婚且实际居住生活在城市四区的子女投靠世居在城市四区的父母(岳父母)落户(不含政府明令户口暂时冻结区域)。
另外,《通知》要求,取消城市四区小微企业吸纳大专院校毕业生或中级职称以上人员落户指标限制。取消申请落户时,在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和西固区投资、经商、办企业投资300万元以上和150万元以上的额度限制。取消办理相关落户时申请人还需提供《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证明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