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限制购买多套商品住宅通知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精神
遏制房地产市场投机炒作
海南日报海口4月14日讯(记者孙慧)4月14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联合印发了《关于限制购买多套商品住宅的通知》。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今天下午接受海南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政策出台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合理住房需求,遏制投机性购房,打击恶意炒作、随意涨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在去年12月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今年2月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要完善一揽子政策组合,引导投资行为,合理引导预期,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既抑制房地产泡沫,又防止出现大起大落。
今年以来,我省部分市县商品房交易量大幅上涨,尤其是海口、三亚等地房价一度出现过快上涨势头,对我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今年2月底,住房城乡建设部召集省政府和有关市县、有关部门进行座谈,提出了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相关要求。3月初,海口、三亚相继出台了相关调控政策,有效稳定了市场预期。在此基础上,按住建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省住建厅等有关部门参照省外热点城市的做法,起草了《通知》,经省政府同意,于4月14日印发实施。
《通知》提出了限购、限贷、限转让、价格备案、交易资格审核以及合理安排住宅用地供应等措施,有效遏制房价过快上涨。《通知》出台后,省住建厅、省国土厅、人行海口中心支行、省网信办等相关部门将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和走势,加强舆论引导,持续做好政策解读,对重点市县开展督查,抓好政策的落实。同时,根据政策实施效果,对实施效果不明显、房价仍过快上涨的市县,督促其落实房地产调控主体责任,出台更加严格的调控政策,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另外,省住建厅等相关部门将指导各市县继续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涉及虚假宣传、违法广告、囤积房源、捂盘惜售、人为制造房源紧张、哄抬房价、不明码标价、违规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