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4月15日,是我国第二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省内各地举办一系列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活动通过国家安全法规知识讲解、公共交通消防安全演练及公安防暴装备展示等,提高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4月14日9时,贵德县人民法院组织民警在贵德县电影院广场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活动主要围绕什么是《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斗争中的职权、公民和组织的义务和权利以及法律责任等向群众宣讲,引导群众维护国家安全,提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反间谍和反恐怖主义斗争的意识,营造全民学法的良好氛围。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武警青海总队海北支队结合实际开展参观原子城纪念馆等活动,积极宣传《国家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此培养和增强官兵自觉投身国家安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强化国家安全意识,提高参与维护国家安全的热情。
“没有国家的安全,就没有百姓的安居乐业,作为一名武警战士,要严格训练,在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中践行使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一名士兵参观原子城纪念馆后感慨地说。
据了解,2015年7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将每年的4月15日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对培养和增强全民自觉投身国家安全责任感、使命感,夯实和筑牢国家安全的群众基础,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