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天津日报记者 王睿 记者昨日从滨海新区民政局获悉,《滨海新区关于加强旧楼区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今年,新区将大力度提升全区范围内非商品房旧楼区管理水平,按照区级财政补贴一点、街道财政补贴一点、社区居民缴纳一点的政策进行补贴,实施清扫保洁、门岗值勤、巡视管理和车辆停放秩序管理四项服务,让居民每月缴纳的费用基本维持现状,而所享受到的服务管理内容和质量可上一个“台阶”。
据了解,旧楼区指的是建设时间较早的非商品房小区,由于建设时间久、标准低、基础设施不完善,且无物业管理、无房屋维修管理基金、缺失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导致脏乱差现象比较严重。此前,旧楼区管理模式主要依靠居民自治,居民每月缴纳保洁费,街道或居委会招聘保洁员清整,但部分旧楼区只提供保洁单项服务,管理效果不尽如人意。为营造更加宜居的生活环境,滨海新区相关部门通过实地考察调研和论证,制定了该《意见》。根据《意见》,新区此次覆盖的非商品房旧楼区暂不包括驻区企业管理的旧楼区和还迁房小区。
从事旧楼区管理服务的单位可申请认定公益性组织和岗位,并按有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可不办理物业管理资质。同时,旧楼区非机动车存车棚由管理服务单位经营管理,所得收益全部用于管理服务;在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前提下,可利用小区内共用场地和道路划定机动车停车位,机动车停放人应当向管理服务单位缴纳机动车场地占用费,所得收益全部用于管理服务,管理服务单位免办行业管理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