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记者从宁夏检察院了解到,即日起至12月底,宁夏检察机关将开展虚假民事诉讼专项监督工作。
近年来,行为人恶意串通或者单方伪造证据、虚构案件事实、虚构法律关系、冒充当事人提起诉讼,利用诉讼活动谋取非法利益,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合法权益的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时有发生,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宁夏检察机关将依法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的制造者、参与者进行司法制裁,促进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执行权。同时,将虚假诉讼专项监督与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打击刑事犯罪相结合,注重查办虚假民事诉讼背后司法人员贪赃枉法等违法犯罪和刑事犯罪。
据了解,对虚假诉讼案件,宁夏检察机关将依法提请、提出抗诉或者再审检察建议督促法院依法撤销生效裁判、调解书。发现审判活动或者审判人员违法、执行活动或者执行人员违法的,将提出检察建议。发现涉嫌职务犯罪或者虚假诉讼犯罪的,将及时移送侦查。自治区检察院强调,此项专项监督工作要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发现、防范和查处虚假民事诉讼及相关违法犯罪的合力。(记者 乔素华 实习生 杨怡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