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岁当公安”是典型的链条式腐败
4月12日,河南省公安厅在河南公安信息网上发布《河南省公安厅关于邱海山等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情况通报》称,该省鹿邑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邱海山伙同民警刘萍、鹿邑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原股长张季梅等人,在办理毕业生分配、干部调动、公务员登记和入警申报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贪污、受贿。其中,邱海山为女儿篡改档案年龄,最终实现其“7岁上警校、10岁当公安、长期领工资”的目的。
萝卜招聘、吃空饷的新闻,过去并不鲜见。这则通报中,作为公安局领导的邱海山为女儿篡改档案年龄,最终实现其“7岁上警校、10岁当公安、长期领工资”,创下了最低年龄纪录。不过,这一新闻标签元素,远非这起违纪违法问题通报中最严重的地方。
根据通报,相关人员的违纪违法表现,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档案造假;篡改户口;相互行贿;相互勾连。而“10岁当公安”,不过是突显档案造假严重性的一个案例而已。比如,还有人凭借一整套假档案、假手续,从一名正在读书的中学生变身为一名国家干部。
通报还称,邱海山等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案件中,有关档案造假人员几乎全部涉及违规篡改户口问题。可见,在这些人手上,本该极其严肃的档案和户口信息,成了可以随意玩弄的橡皮泥。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系统性的造假,是建立在一整套相互勾结的共同利益体之上的。比如,该局130多名民警长期不上班、吃空饷,个别民警在企业任职、领取报酬。邱海山等人造假的过程,不仅包含公安机关系统内部的入警申报、审批环节,而且还涉及人事、组织、财政、编办等部门的干部调动、学生分配、公务员登记备案、人员入编、财政工资审批发放等诸多环节,形成了多部门、多系统、链条式的造假行为。牵涉面之广,利益勾连之深,令人咋舌。
面对这种违法违纪行为,最该反思的是:为何如此多的部门屏障与本应该有的内部制衡,都能一一被突破,令违法违纪犹如进入“无人之境”,一路畅通无阻?
按照常理,公务员招聘早就实现了逢进必考,为何在鹿邑县公安局通过造假就可以把中学生变成国家干部?抛却内部的监督制衡不说,一个市的公安局违规进人也好,长期吃空饷也罢,都牵涉诸多部门的配合,如果任何一个部门能够坚守职责,都不会产生如此荒唐的造假行为。恐怕此事要追问的,不仅仅是某个部门的内部权力生态。
链条式腐败的牵涉面有多广,权力监督制衡的失效就有多严重。以鹿邑县公安局为中心的这一链条式腐败,在一定程度上全景式展示了当权力缺乏应有的监督,其所能带来的腐败的严重程度。中组部从2014年10月开始,曾在全国分三批部署开展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然而,此案却一直等到2016年4月至8月,河南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才得以揭开盖子。虽然目前涉案的人员已被处理,但如此严重的腐败长期存在却未被查处,是否有刻意的袒护和隐瞒?还有哪些相关部门应被追究责任?
要想彻底清除这种“多部门、多系统、链条式”的腐败,除了追责,更离不开监督体系的再造与地方权力生态的重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