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视频举报的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截图 交警供图
从3月31日南京交警开始对交通违法举报进行奖励以来,市民的举报数明显增多。4月16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交管部门获悉,截至4月14日,共收到市民举报1822起,其中一键拍平台收到1252起,网络双微平台收到570起。经过审核,南京交警共采用有效举报341起,发出红包10230元,最多的一位市民已经收到9个红包共计270元。
通讯员 宁交轩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王瑞
数据
半月以来,最高一天收到举报视频207起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交通违法有奖举报以来,最高峰值4月7日一天就收到市民视频举报207起。通过对市民举报视频内容统计分析,发现实线变道、轧导流线、违规使用公交专用道这三种交通违法行为举报最多。
南京交警采纳的341起违法举报中,实线变道和轧导流线占到288起,占用公交车道25起,占用应急车道28起。从举报中的违法地点来看,龙蟠中路、卡子门立交、凤台路、应天大街、绕城高速等路段的交通违法行为市民举报数较多。
据介绍,南京交警交通违法举报平台自去年9月1日启用以来,平均每天接到举报13起,今年3月31日开始对举报进行奖励之后,日均接到举报121起。由于警方所安装电子警察多数在路口,随着市民对交通违法行为举报的参与度提高,将有效对路段上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从而实现道路交通秩序的根本性好转。
分析
部分车主对交规认识不足或心存侥幸
交管部门表示,在与违法车主调查联系过程中,发现个别车主对交通法规的了解、认识不足。
一段3月31日15点23分的举报视频显示,在中央路与模范马路交叉路口的北口,一辆面包车打着右转灯,强行从直行道向右转车道实线变道。这一行为被后车拍摄举报。还有一些车主对交通违法抱着侥幸心理,看见附近没有交警便随意实线变道加塞、轧导流线,还有的占用高速应急车道。
4月6日7点55分,在沪宁连接线下中山东路路口,一辆白色轿车从车道最右侧轧导流线后,迅速加塞到前方车流中,被左后方的摄像车全程拍摄了下来。4月1日17点34分,在安德门大街北向南的方向,一辆面包车斜45度横停在最右侧的公交专用道上,长时间连续上下客,被市民拍摄举报。3月31日17点32分,在绕城高速东向西方向,距离凤台南路匝道口800米处,一辆南京某客运公司的大客车从应急车道上呼啸而过,也被拍摄下来。
在《道路交通法》中,明确禁止跨越白实线和单、双黄实线和导流线。例如:在距离路口五十米时,进入路口渠划区域分隔车道的白色虚线变成实线。此时,就不能再变更车道了。另外,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南京公交专用道使用时间是早上七点至九点,下午四点至七点。
疑问
为什么很多举报
没被采用?
清明小长假期间,针对高速公路上占用应急车道和轧导流线违法行为的举报出现爆发性增长。但是,从南京交警核实的情况来看,举报的采用率仅为18.7%。
对此,交管部门表示,非现场处罚要求视频证据达到较高标准,从而符合法律法规相关的要求。不过,市民的举报视频和交通违法举报信息,常常忽略了以下几个方面:
1.地点不明确。清明小长假期间收到多起高速占用应急车道的举报,但是举报人只是在举报地点上写着某高速的名称,没有具体路段,这就很难确定违法行为的具体地点。高速上的地点应标明为“某某高速XX公里XX米处”,或者标明高速具体路段(在高速道路右侧每公里均有路标)。在城市道路举报交通违法,应直接标明所在道路的路段,例:珠江路(太平北路至龙蟠中路段)。
2.举报视频上没有时间显示。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行政处罚法》的要求,处罚交通违法行为必须事实清楚。视频上没有时间显示的视频,不能作为处罚的证据使用。
3.拍摄距离或角度不理想。拍摄车如果离违法车太远,会导致视频中看不清车牌信息;如果离违法车太近,则视频无法反映车辆违法全过程。另外,拍摄车辆占用应急车道时,可能会因为角度过大看不清楚车牌,举报也无法被采纳。
目前,市民可通过以下渠道向南京交管部门进行举报:
1.一键拍平台直接举报;
2.把举报视频和交通违法举报信息发送到南京交警接收举报专用邮箱njtp122@qq.com;
3.南京公安交管部门官方微博、微信——“南京交警”也接受举报视频。欢迎广大市民参与到对交通违法行为的举报监督中来,共同维护城市道路交通的良好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