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记者获悉,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于近日印发通知,本月起我区将对全区所有A级以上旅游景区及其周边的商场、超市、便利店、食杂店、餐饮服务单位,高速公路服务区、道路休息点的各类餐饮服务和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治理,并建立健全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据介绍,此次专项治理将针对五方面问题进行查处整改。具体包括:严肃整治无证经营及超范围经营行为,重点治理旅游景区食品经营单位未在显著位置亮证经营及无证经营等,严肃查处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和擅自改变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许可类别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整治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对存在食品从业人员不能提供有效健康证明,食品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不规范,无法实现食品安全追溯管理等问题的食品经营单位重点整治;对销售“三无”、过期、腐烂、霉变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对存在销售散装食品没有防蝇、防尘、防二次污染以及标签标识不规范等问题食品经营者,采取措施整改规范;集中整治经营场所卫生环境差的问题,从业人员个人卫生不达标,景区食品摊贩乱摆乱放等;加强关键环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管控,重点治理经营场所设施不符合要求,布局功能不合理,需要冷冻冷藏的食品未按规定条件贮存,清洗消毒设备不齐全等问题。
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对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对已损害游客和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禁止以罚代赔或以赔代罚;对涉嫌“天价”炒作、“宰客”等恶意欺诈,严重损害景区形象的,坚决依法惩处,并建立“黑名单”制度,采取诚信联合惩戒措施;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办,禁止以罚代刑。 (记者 王宇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