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猴人家”却用链子拴养
民警解救野生幼猴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融安讯(记者王剑 通讯员叶婉玲)4月17日,融安县森林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在浮石镇长龙村一村民家中,查获一只被驯养的疑似熊猴幼体。熊猴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法律明令禁止猎捕、贩卖、宰杀,同时也不允许私自圈养。目前,这只幼猴已被送至柳州市动物园进行寄养救助。
今年来,融安县森林公安局继续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紧密结合辖区实际,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拉网式排查工作,并畅通信息渠道,发动群众共同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行动中来。近日根据群众举报,民警掌握了浮石镇长龙村兰洞屯村民许某家中养有野生动物的信息。经实地核查,民警在许某家的庭院里,发现了一只被用链子拴养着的幼猴。因为许某并不持有野生动物驯养证,其行为已涉嫌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
当事人许某称,这只猴子是他一年前在融水县城游玩时,路边一个耍猴戏的江西人送给他的。当时这只猴子还只是刚出生几天的猴崽,是他带到家中精心喂养长大的。许某说,虽然他也知道非法驯养野生动物是违法行为,但自己一家人与这只猴子有了感情,舍不得把它放归山林。
根据该幼猴的外表特征,民警初步判断其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熊猴。不过由于小猴年龄只有13个月,且长期是由人工饲养,如直接放归野外很可能无法存活。当天下午,融安县森林公安局立即将此猴送至柳州市动物园救护饲养。
民警表示,希望市民们共同爱护、保护野生动物,不要随便猎捕、买卖、饲养逗乐。由于当事人违法情节较轻,民警对许某一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向他们宣传了国家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