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贪污挪用4000余万元 三级检察机关联手侦办上演现实版《人民的名义》
侦办一起行贿案,却无意中牵出一条巨贪的大线索。 2004年,时任青岛安华发展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储士林、黄启峰利用职务之便伪造武警部队批文,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公司使用,贪污4000余万元。案发后,储士林带着家人潜逃出国。检方侦查发现其妻儿经常回国运转资金。在山东省检察院、青岛市检察院、李沧区检察院三级检察机关联合侦办下,将其账户冻结,切断其国内经济来源。在没钱花和检方追击的巨大压力下,“红色通缉令”79号人物储士林最终主动回国投案自首,上演了一场现实版的《人民的名义》。昨日,检察机关披露了储士林被劝返的幕后细节。
瞒天过海
涉嫌贪污挪用4000余万元
2004年5月,储士林、黄启峰分别担任青岛安华发展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这一期间二人利用职务便利,隐瞒武警后勤部已撤销武警青岛物资供应站,并出函以原物资供应站名义征用,将位于福州北路6000平方米划拨土地使用权划转给该公司。冒用武警青岛物资供应站站长、副站长的身份,以武警青岛物资供应站名义申请土地登记,使该土地使用权登记在武警后勤部名下,使用人是已经撤销的武警青岛物资供应站。
2005年至2007年,储士林、黄启峰伪造武警部队有关批文,以“武警青岛物资供应站”名义申请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给青岛华孚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商住楼,获市政府批准并同意,将6700余万元土地出让金的98%由受让单位直接交武警部队。 2009年,该商住楼建成后,储士林等人将转让土地使用权分得的11660平方米的房产归入其控股的非国有公司青岛安华实业有限公司。至2012年,该11660平方米的房产被以青岛华孚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全部售出,实现销售收入1.02亿余元,扣除应当支付给青岛华孚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费用及各种税费,纯利润7000余万元。储士林涉嫌贪污4000余万元。
移民出逃
成百名“红通”督捕对象
2012年7月23日,市检察院在协助山东省检察院办理李某(青岛商业网点集团总经理)行贿一案中,发现了储士林、黄启峰涉嫌贪污线索,并于当日指定李沧区检察院管辖,李沧区检察院也于当日以涉嫌贪污罪对储士林、黄启峰立案侦查,并将黄启峰传唤到案。侦查中办案人员获悉,2010年,储士林及其家人通过投资移民早已取得加拿大枫叶卡,并获得长期居留加拿大资格。同时发现,储士林已于前一日即2012年7月22日,持护照出境至加拿大探望儿子储某。
2012年7月24日,李沧区检察院决定对储士林、黄启峰拘留并对储士林开展网上追逃。同年8月7日和11月2日,市检察院决定逮捕黄启峰和储士林。2013年5月20日,针对已查清的部分犯罪事实,李沧区检察院以黄启峰涉嫌贪污罪向李沧区法院提起公诉。同年8月19日,市检察院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国际刑警组织向储士林发出红色通缉令。
2013年11月8日,国际刑警组织向储士林发出红色通缉令。2013年11月19日,李沧区法院一审以犯贪污罪判处黄启峰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2014年,山东省检察院部署开展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将储士林列为专项行动重点督捕对象,2015年4月,中央追逃办继续将储士林列为首次公布的百名红色通缉令重点督捕对象。
釜底抽薪
压缩嫌犯境外生存空间
储士林出逃后,山东省检察院、青岛市检察院、李沧区检察院三级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储士林案件办理工作,成立储士林案件领导小组和专案组。专案组多次驱车赴北京、安徽等地做了大量调查取证工作,调取了相关人员及北京安华鑫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安华世纪 (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青岛安华发展公司合肥分公司等十余家公司的相关银行资料,进一步固定相关证据。
经侦查发现,储士林的儿子、儿媳和前妻许建红经常回国,目的之一就是向加拿大汇款。这就说明他们还有检察院没有掌握的账号和比较充裕的资金,储士林等人依靠此资金可以在加拿大过着比较舒适的生活。
针对这一情况,检察院不断压缩储士林在加拿大的生存空间,同时启动遣返工作,为劝返创造条件。一方面,对储士林及其亲属和相关公司的所有青岛及北京、安徽等地的银行账户、房地产进行了查询,对有关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限缩其生活来源,切断国内经济来源。并对可疑财产的来源和去向进行追查。目前共冻结储士林个人及相关公司的银行存款5600万元,查封相关房产26处(套)。另一方面,及时对其儿子储某、儿媳孙某和前妻许建红采取技侦和边控措施,限制出境。 2015年8月,检察机关成功阻止许建红和孙某出境,其儿子储某也不敢回国,为后来许建红到案奠定了基础。此外,检察机关还协调公安部门向公安部报送了商请遣返储士林的相关材料。
内外交困
出逃四年后回国投案自首
市检察院在第一时间商请公安机关对储士林及其前妻许建红、儿子储某、儿媳孙某进行了监控监听,随时掌握储士林近亲属动态,及时收集储士林在加拿大的相关信息。查明了许建红向储士林提供资金的确实证据,将许建红捉拿归案。
许建红到案后,检察院通过其律师把其涉嫌的罪名和被采取的强制措施传达给储士林,对其施加巨大的心理压力。许建红在看守所里直接和储士林通话,现身说法,讲述检察机关是如何理性司法、依法办案的,打消其疑虑和恐惧。在审讯许建红期间,办案人员通过许建红的电话直接和储士林通话,对其讲政策、法律和我国目前追逃的大环境。
在办理许建红案中,检察官了解到,储士林一直和其青岛公司的法律顾问李某以及北京公司的法律顾问张某保持密切联系。李某和张某都是储士林的老乡,案发后储士林曾委托这两位律师来调查分析案情,提供法律意见。此时,李某和张某成了储士林在国内最信任的人。办案检察官多次和两位律师沟通,了解储士林的思想动态,逐一分析当前国际追逃追赃的大环境、法律的修改、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以及亲人离散或被关押,或被限制出境、财产被冻结甚至可能被没收等现实情况,指出及时回国投案是储士林的最佳出路。在律师的参与协助下,储士林终于明确表态回国自首。
2016年1月4日,律师李某转道加拿大和储士林见面后,打电话给检察官说,储士林现在身体欠佳,查体初诊为肠癌,正在复查,愿意回国投案。 2016年1月30日16时50分,加航CA031航班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徐徐降落,押解组成功将储士林逮捕。(记者 樊蓉 实习生 祝巽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