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11名原省部级及以上官员获刑 | |||
原省部级及以上获刑官员 | 宣判时间 | 刑期 | 受贿金额 |
内蒙古自治区原副主席潘逸阳 | 2017-04-18 | 20年 | 8601万余元 |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盖如垠 | 2017-04-13 | 14年 | 2303万余元 |
吉林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谷春立 | 2017-03-31 | 12年 | 4365万余元 |
国家行政学院原副院长何家成 | 2017-02-28 | 9年 | 710万余元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局长杨栋梁 | 2017-02-21 | 15年 | 2849万余元 |
北京市委原副书记吕锡文 | 2017-02-20 | 13年 | 1878万余元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原副局长孙鸿志 | 2017-02-17 | 18年 | 1420万余元 |
河北省委原书记周本顺 | 2017-02-15 | 15年 | 4001万余元 |
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奚晓明 | 2017-02-16 | 无期徒刑 | 1.14亿余元 |
一汽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徐建一 | 2017-02-09 | 11年6个月 | 1218万余元 |
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 | 2017-01-23 | 无期徒刑 | 近2亿元 |
按获刑时间倒序排列,信息截至2017.4.18 |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昨日公布消息,内蒙古自治区原副主席潘逸阳以受贿、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
至此,据公开报道统计,2017年以来我国党政系统已有11名原省部级及以上官员领刑,其余10人分别是苏荣、周本顺、杨栋梁、何家成、奚晓明、吕锡文、徐建一、孙鸿志、谷春立、盖如垠。
上述落马“大老虎”之中,苏荣受贿1.16亿余元,另有8027万余元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共计涉案金额近2亿元;奚晓明受贿超1.14亿元。2人获刑最重,均被判无期徒刑。其余9人分别被判处9年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