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事关13亿多人的这件大事,国务院准备这样办!
4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新闻通稿打头一句原本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李克强总理亲笔在稿纸上加了“13亿多人口”这6个字。就业在总理心目中的分量由此可见一斑。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对就业工作作出部署。《意见》有哪些干货不容错过?国务院客户端带你一一梳理,欢迎对号入座:
如果你是高校毕业生:
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小微企业就业;
落实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资金补贴等政策;
鼓励科研项目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参与研究;
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
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
加大就业见习力度;
加大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帮扶力度。
如果你是留学回国人员:
鼓励留学人员以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入股方式创办企业;
简化留学人员学历认证等手续;
依法为全国重点引才计划引进人才及由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申请永久居留提供便利;
实施有效的人才引进和扶持政策。
如果你是退役军人:
积极开展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创业孵化等服务活动;
加大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力度;
对自主就业的,要强化教育培训;
落实优惠政策,提高就业创业成功率。
如果你是就业困难人员:
合理确定就业困难人员范围,确保零就业家庭、有劳动能力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低保家庭至少有一人稳定就业;
加强社会保障与就业联动,对实现就业的低保对象,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可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增强其就业意愿和就业稳定性。
如果你是钢铁煤炭煤电行业过剩产能企业职工: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降低稳岗补贴门槛,提高稳岗补贴标准;
对单位新增岗位吸纳去产能分流人员的,按规定给予企业吸纳就业扶持政策;
对确实难以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新增及腾退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置;
对自主创业的分流人员,要优先安排入驻各类创业孵化基地;
如果你是小微企业人员:
落实小微企业降税减负等一系列扶持政策和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有关政策;
推动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
加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向小微企业开放力度;
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向小微企业转移科技成果。
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加大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调整实施力度;
加大对商贸流通、交通物流、信息网络等建设和改造项目的倾斜力度;
加强技术集成和商业模式创新,推动平台经济、众包经济、分享经济等创新发展;
加快建设“网上社保”,为新就业形态从业者参保及转移接续提供便利;
加快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建设;
加大对发展潜力大、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多的县城和重点镇用地计划指标倾斜,大力发展特色县域经济、魅力小镇、乡村旅游和农村服务业;
加大对贫困人口特别是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转移就业的支持力度;
加快培育大批具有专业技能和工匠精神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大力发展研究设计、电子商务、文化创意、全域旅游、养老服务、健康服务、人力资源服务、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鼓励地方开展一次性创业补贴试点工作;
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从业人员职业化建设,建立定期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人力资源供求预测和信息发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