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湟中县积极贯彻落实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要求,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综合评估达标率为100%,中小学校际间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国家标准,义务教育均衡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近年来,湟中县着力推进教育项目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全面改薄”“标准化学校”等建设项目181项,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7亿元;新建改扩建校舍面积达10万多平方米,实现了全县学校D级危房全消除;购置校车23辆,有效解决偏远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上下学困难;实施“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重点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安装“班班通”设备327套,建设网络教室61个,配备智能语音教具42套、计算机2643台,目前,全县所有学校实现了数字资源全覆盖,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为抓好教育资源布局调整,湟中县先后制定印发《湟中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意见》《湟中县教育督导工作办法》《湟中县教育脱贫工作实施方案》等,建立县级领导联点督查教育发展、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和教育管理“双线横联”目标责任制等制度,完善乡镇教育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聘请县人大、政协及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教育督学,为每一位适学儿童免费享受教育公平提供了保障。
在教师队伍管理上,近三年来,湟中县通过“省考县用”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补充教师及其他各类岗位3500余个,每年培训教师达2万余人次。完善教师荣誉制度,落实乡村教师岗位和生活补助政策,启动实施全县校长、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制度,进一步提升了教师队伍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