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高法院发布消息,5月1日起,我市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法院有较大变动。
据了解,这些变动包括以下内容:
由渝北区法院(两江新区知识产权法庭)集中管辖市一中法院辖区内且诉讼标的额为300万元以下的部分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沙坪坝区法院不再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市五中法院集中管辖辖区内且诉讼标的额在2亿元以下的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1亿元以下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重庆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渝中区法院不再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市高法院民三庭庭长喻志强介绍,今年年3月,最高法院作出《同意调整重庆市部分法院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范围的批复》。重庆部分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调整,为在重庆法院全面实施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模式和跨区域管辖打下良好基础,也为重庆法院知识产权审判进一步专业化提供了契机,同时为服务重庆创新驱动发展和两江新区、自贸区的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