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广东 » 正文

全球报道:广东高院公布2016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4-21  来源:广东新闻网
核心提示:中新网广州4月20日电 (索有为 潘玲娜 张苏柳)在第17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到来之际,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启动知识产权司法

中新网广州4月20日电 (索有为 潘玲娜 张苏柳)在第17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到来之际,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启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周活动,4月20日,法院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据悉,这十大典型案例既有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民商事案件,也有涉及知产审判“三审合一”中的行政、刑事案件,包括:“非诚勿扰”商标权纠纷案、“新百伦”商标权纠纷案、国立血清研究所与北京万泰生物药业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平安”商标纠纷案、深圳基本生活用品公司“名片盒”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某知名化妆品公司诉前停止侵害专利权纠纷案、一插得公司等返还专利权纠纷案、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处理决定纠纷案、袁某某等侵犯著作权罪纠纷案等。

其中,“非诚勿扰”商标权纠纷、“新百伦”商标权纠纷案等,由于涉及知名企业品牌利益保护和市场份额竞争,在社会影响大。

在“非诚勿扰”商标权纠纷案中,法院认为,被诉“非诚勿扰”标识的使用属于商标性使用。《非诚勿扰》电视节目与金阿欢注册商标所核准使用类别在服务目的、内容、方式和对象上区别明显,不构成类似服务。即使认定其为类似服务,本案对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和保护强度,也应与金阿欢对该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所作出的贡献相符。被诉行为并未损害涉案注册商标的识别和区分功能,不构成商标侵权。

在“新百伦”商标权纠纷案中,法院认为新百伦公司使用被诉侵权标识的方式足以使相关公众将“新百伦”标识与其特定商品产生联系,从而非法阻止了周乐伦使用自己注册商标的权利,构成商标侵权。综合全案证据,尤其是新百伦公司的侵权主观故意明显等因素,二审判令新百伦公司赔偿周乐伦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共计500万元。

随着广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专利案件审理难度越来越大,疑难复杂问题不断涌现,需要法院在新的领域和业态下对新类型商业模式和行为进行规范。如国立血清研究所诉北京万泰生物药业、深圳市立康生物技术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是广东法院受理的首个生物工程领域涉及DNA序列的发明专利侵权纠纷。

一审法院采信了鉴定人确定万泰公司侵权的依据及意见。二审中鉴定人到庭接受质询,法院进一步查明事实后认为,在被诉侵权产品已过有效期,万泰公司又未能提交有效的被诉侵权产品以供鉴定的情况下,一审法院以被诉侵权产品的注册标准确定被诉侵权产品的技术特征,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有事实和法律依据,鉴定意见应予采信为定案依据。(完)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网站首页 | 公益慈善栏目 赞助本站可以扫描支付 | 免费推广计划 | 全球资源网顾问团 | 帮助中心 | 企业文化 | 关于我们 | 全球信息中心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本站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决定是否采用并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