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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江西代表委员曾在全国两会建言“毒驾入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4-21  来源:大江网
核心提示:■李逊、记者张雁/文中国江西网讯18日晚上,九江市八里湖北大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一准妈妈和一准新娘人死亡。“两尸三命”

■李逊、记者张雁/文

    中国江西网讯 18日晚上,九江市八里湖北大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一准妈妈和一准新娘人死亡。“两尸三命”的不幸事故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肇事车辆驾驶员李某某甲基苯丙胺尿液检测呈阳性,涉嫌毒驾。这起悲剧,再次引起了社会上对于“毒驾入刑”的讨论。

    江西代表委员曾在全国“两会”建言毒驾入刑

    事故发生后,引起了社会各界对毒驾入刑的讨论和呼吁。据悉,现有相关法律规定,并未对“毒驾行为”给出相关的定义,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并从2011年5月1日零时起正式施行。有网友评论到,醉驾都已入刑,何况毒驾?血淋淋的惨案呼吁加快立法进度!

    记者发现,在全国“两会”期间,我省曾有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都建言毒驾入刑。早在2015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时任九江市副市长卢天锡提交了《关于加快“毒驾入刑”的提案》。他表示,“与酒驾相比,毒驾更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带来更严重的后果。但是,毒驾却始终没有入刑,面临着社会危害大却处罚较轻的窘境。”卢天锡认为,毒驾未入刑,使得吸毒人员对毒驾的危害性认识不足,主观上放任毒驾的危害后果,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

    此外,在前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瑞昌市公安局肇陈派出所教导员周俊军也曾建议毒驾尽快入刑。

    毒驾入刑存三方面争议 专家呼吁尽早提上日程

    近年来,因吸毒后驾驶机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不断增多,危害严重。而有研究表明,酒后驾车比正常反应时间慢12%,毒驾则要慢21%,毒驾危害性这么大,可为什么法律上迟迟未能对其立法呢?

    “主要是在技术检测手段上存在一定障碍”法学者曾卫平告诉记者,对于毒驾入刑,争议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第一,毒驾的概念模糊难以认定。毒品的成分复杂,服用过一些消炎药物、感冒药物后,进行检测也会产生阳性反应,是阳性反应就代表了毒驾,还是查获了物证如毒品、针管等才算毒驾?毒驾的概念本身这么模糊,何来入刑之说? 

    第二,吸毒多长时间后才算毒驾?众所周知,毒品对人的影响会随着时间递减,一些人吸毒数天后仍能检测为阳性,但是其意识跟正常人一样,吸毒多长时间后进行驾驶才算是毒驾?

    第三,对于毒品检测技术的成本和技术问题。当前新毒品不断衍生,有关部门对冰毒、麻黄素、氯胺酮等几种主要毒品的检测方法较为成熟,但对其他类型的新毒品,则涉及检测成本和技术等问题。

    曾卫平告诉记者,目前虽然毒驾入刑仍存在一定的困难,但毒驾造成的恶果和严重性,已经广受诟病,所以希望有关部门针对争议,研究制定相关准则,能够早日将毒驾入刑提上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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