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讯 记者从省法制办获悉:日前,省政府第10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决定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已被新规定涵盖或替代、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或者适用期已过的804件省政府文件宣布失效。凡宣布失效的省政府文件,自《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据悉,这次省政府文件清理是落实中央要求,为“放管服”改革提供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的重要举措,是对1952年8月省政府成立至2013年2月省政府印发的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文件的全面清理。清理工作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清理2001年至2013年2月印发的文件;第二阶段清理1952年8月至2000年印发的文件。
目前第一阶段清理工作已经完成。按照“文件内容与上位法、上级文件抵触,被新发布文件涵盖或替代,制定依据被废止或宣布失效,适用期已过,工作任务已完成,调整对象已消失的文件,一律宣布失效”的标准,对2001年至2013年2月省政府印发的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1384件文件,宣布失效804件,有效解决了上下文件、新旧文件不一致,沉睡文件生死无定论的问题,维护了法制统一,保障了政令畅通。(高珊珊 许田 记者 朱赟)